中山市自考办发布通知,7月24日-25日安排发放2013年4月份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考生请凭准考证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办证大厅(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一楼办证大厅)领取。
同时,自考准考证过期、丢失的考生,也可于2013年7月24-25日在上述地点凭身份证、旧准考证到中山市
来源:www.91exam.org自考办办理续证手续。补办准考证收费标准:15元/证,考生需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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