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辽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

时间:2014-12-08 1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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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考手续

  凡面向社会委托开考的专业,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或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业务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均由助学组织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不参加助学班学习的自学考生由个人办理报名手续(限报专业除外)。

  五、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等有关事宜由各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六、考试规定

  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省将启用答题卡考试,考生须在指定区域填写笔迹确认内容,漏填或填写不全将取消考试成绩。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对号入座。考生不得身着国家机关发放的制服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武器;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规定以外的文具;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应集中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不得随身放在座位上。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考生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和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或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三日内申请查核,具体办法见《关于进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查核考试分数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01]174号)。考生须在各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领取成绩通知单的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交报名费5元、考试费25元。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交报名费5元。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按主考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核收。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查收费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综财[2003]478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考学历认定费和课程免考审定费各为30元/生。

  九、其他

  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2]17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当天(包括往返必需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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