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1 17:04:08
3.中学教育类的课程只能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助学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接纳中学教育类的零散考生报名。
4.直属考点只能接受本助学点考生报名,武警训练基地考点只能接受现役武警官兵考生报名;否则,招生考试院将取消违反规定接受报名的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14年10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42.
(一)现场确认时,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需确认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和报考专业及课程,并检查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二)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待考场编排完毕即打印《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四)各单位报名数据必须于9月8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五)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考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2014年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区考点设置情况》、《2014年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详细信息》,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传真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张洪滨(传真电话0851-5952846)。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报名服务工作
报名工作是自学考试考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服务考生的重要窗口,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考点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报名程序和要求,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事宜;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指导考生报名,同时加强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不得委托或接受任何非助学组织的机构报名,要加强对下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也将设立以下专门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
0851—5952846、5665901(考务);
0851—5664976、5952553(计划);
0851—5666385(数据、网上报名);
0851—5971680(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