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30 14:01:56
四、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如下:
1.中职(中专)在校生:符合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本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到考生本人。
2.社会考生:
领取时间:2014年7月4日——7月5日(8:30——17:00),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5128329
领取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105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674,24路演乐胡同站下;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地铁5、6号线东四站下,东南口出,向东步行700米或乘坐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
因学院7月6日后进入暑假阶段,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
五、非学历证书申办:
1、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到东城区自考办申办。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县)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县)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4年 10月准考证发放期间。符合证书颁发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的考生,于区县毕业初审时间到现场申办,并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毕业审核的考生,其基础段高级证书自动申领,无需现场申办。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审核的考生,则必须符合管理段证书颁发条件方可申请管理段证书。
六、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自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件不再使用。若考生尚未更正身份证信息,毕业初审时,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到区县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七、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十、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从高中开始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