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手续指南 (一)

时间:2014-05-11 1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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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业申报流程图

  二、具体说明

  (一) 毕业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①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笔试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②完成规定的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

  ③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后,国家承认其学历。

  (二) 申报时间

  上半年:6月8日—12日;

  下半年:12月8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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