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模拟试题(二)(二)
时间:2011-01-12 11:33:55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sp; 答案解析:
1、试述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案例题
(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参考答案: 被告人犯三罪,分别是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首先,被告人刘某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和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其次刘某出于奸淫的目的,以暴力方式强行与被害人李某性交,构成强奸罪,再次刘某为了灭口,实施杀人行为,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答案解析:
1、被告人刘某,男,18岁。被告于刘某于某年7月10日晚11时许,在某城镇公路桥上乘行为人李某(女,16岁)不备,突然把李抱住,李与其搏斗,刘某把李某推到桥下,用匕首威胁,抢去手表一块(价值160元),人民币300元,接着李某以拳打脚踢,掐脖子等手段,至李昏迷后将其强奸,为了灭口,刘某用匕首朝李某的头部猛刺数刀,然后逃离现场,李某被过路群众发现,及时送医院抢救脱险。问:被告人刘某共犯几罪?
参考答案: 康保力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已到期,应当返还银行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由于康保力公司本身不能收回债款,已经无力支付工商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而康保力公司对三山公司享有120万的债权,该债权合法有效,工商银行向三山公司追偿债权属于代位行使债权,应当支持,依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判决三山公司向康保力公司支付120万元的货款,该货款直接用于支付工商银行的借款和利息。 答案解析:
2、康保力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100万元用做公司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届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康保力公司以货款难以收回为由,表示无力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但其告知工商银行,三山公司欠康保力公司货款120万元至今未还,于是工商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山公司向其支付100万元及其利息,三山公司认为其与工商银行无任何合同关系,康保力公司的借款与其无关,遂拒绝工商银行的要求,法院该如何判决此案。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