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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自考刑事诉讼法学标准预测试卷(六)(六)
时间:2011-03-11 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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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决定。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不起诉主要包括三种:第一,法定不起诉,又称为应当不起诉或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案件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根本不构成犯罪。凡具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酌定不起诉。又称为相对不起诉或可以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应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二是根据刑法规定又属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和可免除刑罚情形的。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是指《刑法》第37条的规定。可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指经外国裁判已经判过刑的;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预备犯罪的;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犯罪轻微的又自首或犯罪较重而又有立功表现的。凡是具备上述情形的,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自由裁量,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第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属于可以不起诉的一种。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条件。这里的“证据不足”主要指: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一是具备证据不足的实质条件;二是必须具备补充侦查的程序条件,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二次。作出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如未超过追诉时效,人民检察院可以撤销不起诉的决定,决定提起诉讼。----------------------------------------1、强制辩护与指定辩护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参考答案: 强制辩护和指定辩护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含义不同:强制辩护是指法院审判时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否则法院不能进行审判的一种辩护。而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些特定案件的被告人或某些特殊被告人,在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他们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出庭进行辩护的一种辩护种类。第二,从人民法院是否必须指定辩护人的角度来看,指定辩护和强制辩护的案件范围不同。指定辩护的案件范围包括“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类刑事案件。强制辩护仅属于指定辩护中属于“应当”指定 强制辩护和指定辩护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含义不同:强制辩护是指法院审判时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否则法院不能进行审判的一种辩护。而指定辩护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些特定案件的被告人或某些特殊被告人,在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他们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出庭进行辩护的一种辩护种类。第二,从人民法院是否必须指定辩护人的角度来看,指定辩护和强制辩护的案件范围不同。指定辩护的案件范围包括“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类刑事案件。强制辩护仅属于指定辩护中属于“应当”指定的案件范围。----------------------------------------2、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的证据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客观性,它是指证据在客观上应是确实存在的事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而不是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想的产物。第二,相关性,指证据必须同它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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