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四川政法干警招录公告(二)

时间:2013-08-24 1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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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监 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 人 合 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 人 概 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四节  其 他 组 织

一、其他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六、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七、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一、明示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二、默示形式

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行为人合格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行为内容合法

四、行为形式合法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条件的法律特点及其种类。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的法律特点;期限的分类。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六章  

 

第一节  代 理 概 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第四节  无 权 代 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常见的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

 

第七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 效 概 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制度的意义

三、时效的种类

取得时效;诉讼时效;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四、除斥期间的概念。

 

第二节  诉 讼 时 效

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

五、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三节  期 间

一、期间的概念

二、期间的种类

三、期间的计算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 权 概 述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的特征

三、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一、确认物权

二、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类型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三、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二、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与遗赠。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所有权的消灭

 

第十章  共有

 

第一节  共 有 概 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 份 共 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共 同 共 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二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

二、共有权

三、成员权


第十二章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一、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

二、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

三、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四、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

 

第十三章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二、地役权的设立

三、地役权的内容

 

第十四章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权的效力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最高额抵押

六、抵押权的消灭

 

第三节  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

二、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留置权的内容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  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类型

三、占有的保护

 

第十六章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与债权的概念

二、债的种类

    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主债和从债。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发生的主要原因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二、债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

三、债的消灭

债的履行;债的解除;债的抵销;债的提存;债的免除;债的混同。

 

第三节  不 当 得 利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四节  无 因 管 理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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