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浙江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3人公告

时间:2017-04-01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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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2.岗位名称:书记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类及档案学相关专业。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317室(象山港路535号);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5918764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59187607。

原标题: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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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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