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浙江宁波市余姚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招聘特勤人员30人公告

时间:2017-03-15 17: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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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队员30名,主要协助兰江派出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近二年来退伍军人,户籍不限(户籍在兰江、阳明、凤山、梨洲街道和实际长期居住在上述四街道的除外)。

2、男性,年龄在27周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

3、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注:驾驶证B1照以上的条件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起至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地点:余姚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兰江街道广安路18号;兰江小学小学南面)

3、所需材料:报名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证书、退伍证等。

三、考试内容及说明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办法进行。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

招聘对象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淘汰,空缺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入围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2016年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资格条件和本人及直系亲属违法犯罪等情况。

六、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正式聘用;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年收入5.6万元左右(包含五险一金)。

九、其他相关规定

1、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4、本公告由余姚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负责解释。联系人:徐源 咨询电话:0574-62867082

原标题:2017年宁波市余姚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招聘特勤人员公告

余姚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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