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安徽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13人公告

时间:2017-02-28 09: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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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警力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公开招聘13名交通协管员充实到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工作(工作地点:东至香隅)。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3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工作责任心,有耐心,有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安机关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3、在东至县有固定住所。

4、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本次招聘人员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含)以下(为1985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为三期及以上士官的,可放宽至37周岁(含)以下(为1980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9:00至2017年3月5日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3月6日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于3月7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体能测试及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100元/人标准收取费用(其中,体能测试55元/人,笔试45元/人)。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主城区。报考人员可于3月9日9:00至3月10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3月15日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时间统一为2017年3月11日,测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体能测试成绩于3月15日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布。

(四)退伍军人加分

退伍军人报考加1分。根据其在部队奖励及任职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

退伍军人奖励加分:

1、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

2、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

3、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

4、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的一次性加4分。

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退伍军人任职加分:

1、担任一期士官、班长职务一次性加1分;

2、担任二期士官一次性加2分;

3、担任三期士官一次性加3分;

4、担任四期士官及以上一次性加4分。

任职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上述人员请于3月11日携带退伍证、奖励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结束后现场递交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退伍军人在部队同时有获奖加分和任职加分的可累计,按每项最高分相加。加分情况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布。

考生体能测试及笔试后,按“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退伍军人加分”合成考试成绩,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1: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不再收取费用。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后,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退伍军人加分+面试成绩×3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池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考核工资另发,办理五险,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

(二)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93009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监督电话:0566-209304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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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doc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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