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四川宁南县公安局考试招聘辅警15名公告

时间:2017-02-23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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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川公发[20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宁南县公安局辅警15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局。招聘名额15名(男性11名,其中会驾驶持A1照三年以上1名。女性4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口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持A1驾驶执照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吸毒人员。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6、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合计2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前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上午8时40分—11时,下午14时40分—17时结束。

2、体能测试地点:宁南县初级中学运动场。

3、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报考者进行测试。男性测试100米、4×10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五项。女性测试、100米、800米、4×10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两项不及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7年3月6日上午8时40分---12时;下午14时40分—17时30分。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3月7日下午,在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笔试、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四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81559199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原标题:关于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辅警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宁南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表.xls

2、宁南县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doc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公安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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