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青海海北州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政审通知

时间:2016-12-21 1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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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海北州201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政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0。

二、政审地点: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0日期间到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领取《省级统一招聘人民警察政审表》。

2、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人事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确定本人的档案存放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日前到海北州公安局开具调档函。

3、政审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进行政审,不按期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4、所有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进入政审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0-8642310(海北州公安局政治部)

原标题:海北州201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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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201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政审人员名单.doc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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