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贵州省公安厅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16-12-14 0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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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委托贵州林城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话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证书或有讲解、播音主持工作经验、软件信息相关专业者优先录用;

4.女性,年龄28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月工资待遇:底薪2000元+岗位补贴200

8.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二、招聘形式

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13日17: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 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至244739576@qq.com

4.邮件报名资料 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如“张三+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者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电子版)。

(二)面试:凡经邮箱投递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将参加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三)用工方式: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将按《劳动法》的规定,采取由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向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统一支付,用工方式由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原标题:贵州省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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