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辽宁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交警大队招聘派遣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时间:2016-11-29 09: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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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辅警报名时间延后到12月2日,学历要求降低

为加强皇姑区社区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整治交通秩序,经区政府批准,我公司为皇姑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公安辅助人员1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公安分局勤务辅警80人,其中男性75人,女性5人 。主要职责为配合民警开展辖区内立体化巡逻防控和社区人口辅助管理,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备熟练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交通警察大队勤务辅警40人,限男性。 主要职责为配合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执行重点街路指挥疏导、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户口所在地是沈阳市皇姑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自考,普通大专均可)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退伍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毕业(相当)学历。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备熟练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管理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不占公安编制,没有警籍,无行政、刑事执法权。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约为239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请登录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www.lnlwpq.com)或皇姑区政府网(www.syh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辅警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2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

9:00-16:00

报名地点:皇姑区黄河南大街7号甲(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09室

报名电话:024-26210222

024-86259888-309

024-3168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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