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8人公告

时间:2016-11-09 13: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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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面向全市事业编制人员择优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拟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1.潍坊市在编在职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科员级);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纪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的。

三、选调程序

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调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16日-17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滨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02房间(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西二街1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滨海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须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对于报名人数大于选调数量的岗位,拟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数量的岗位,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选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0536--3012216。

原标题: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滨海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潍坊滨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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