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山东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安交通协警20人公告

时间:2016-09-23 1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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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20名公安交通协警,派遣至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事路面交通管理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设置、数量及任职资格要求

交通协警20名

任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处于失业状态;

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5、武警、部队退伍复员军人优先招录;

6、年龄要求20-30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出生);

7、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8、有工作经历的,离职时原因不能是违纪;

9、语言表达准确,口齿清楚。

二、岗位职责

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院(张店区柳泉路7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先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本公告的附件《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字。

2、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有退伍证、驾驶证的一并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初审结束后,按照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原单位表现情况等。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和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

待遇标准:

1、聘用后基本工资每月1710元(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有绩效工资,最高每月600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

2、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3、提供服装装备等;

4、被聘用人员住宿自理。

报名咨询电话:2881319

原标题:2016年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警公告

点击下载>>>

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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