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山东安丘市人民检察院补充招录检察辅助人员4人公告

时间:2016-09-18 17: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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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检察辅助人员岗位4名,男性,限安丘籍,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 日——9月23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办公楼二楼东)。

3、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公布初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五、工作待遇

初录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市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员派遣用工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每年续签制度,期限一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为保证检察辅助工作的连续性,录用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初录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待遇从优。

查询:安丘市政府网(www.anqiu.gov.cn)、安丘电视台、安丘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AQJC_2015)。

咨询电话:3011560。

原标题:安丘市人民检察院补充招录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市财政局

安丘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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