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河南新野县正泰公司招聘规划监察辅助人员25人公告

时间:2016-09-18 17: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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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规划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和改善规划监察执法人员结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规划监察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县中心城区的规划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划监察辅助工作人员25名:

1、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名;

2、复员退伍士兵、县规划局非在编人员共计20名。

报名登记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新野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复员退伍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23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报名登记表(新野政务网下载填写,一式两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照像、采集指纹,每人交纳报名费、信息采集费42元。县规划局非在编人员由县规划局组织报名。

七、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八、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行政处罚法》等知识。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数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评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公告发布之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的主要内容为遵纪守法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阶段因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县规划局从事规划监察辅助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员已经聘用,由县城乡规划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工资由县财政供给,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1350387****

原标题:新野县正泰公司招聘规划监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新野县正泰公司招聘规划监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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