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3 14:05:54
2016年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少数招聘职位未达到最低笔试开考比例。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6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规定,对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招录职位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报考了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请于9月13 日(星期二)17:00前与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联系,填写《2016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改报职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改报本公告中已明确取消的职位),电子邮箱:hunansftzzb@sina.com。改报后不再增加已核减职位的计划。逾期未联系改报职位的人员,视同为放弃改报申请退费。退费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0731-85063791)。
报考了核减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不再改报或退费,仍按原报考职位参加考试。
原标题:关于调整2016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部分职位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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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表
|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表 | ||||||||
| 招录单位名称 | 招录职位名称 | 性别要求 | 培养专业 | 招录计划 | 调整计划情况 | 身份要求 | 地域要求 | 备注 |
| 汉寿县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2 | 女 | 司法信息技术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请报考此职位的考生,于9月13 日17时前联系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邮箱:hunansftzzb@sina.com改报未取消的职位。逾期视同为申请退费。 |
| 津市市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2 | 不限 | 社区矫正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津市市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3 | 女 | 司法信息技术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津市市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4 | 女 | 法律事务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桂阳县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2 | 不限 | 社区矫正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益阳市大通湖区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1 | 男 | 法律事务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益阳市大通湖区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3 | 男 | 社区矫正 | 1 | 取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
| 浏阳市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1 | 男 | 法律事务 | 2 | 核减1个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湖南省 | 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不需退费,按原职位考试。 |
| 邵阳县司法局 | 乡镇司法助理员3 | 不限 | 社区矫正 | 3 | 核减2个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 邵阳市户籍 | |
2016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改报职位申请表
2016年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改报职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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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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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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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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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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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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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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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改报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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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考职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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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改报职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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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改报职位的身份及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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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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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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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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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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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因职位招录计划取消而申请改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17:00前填写本表,传真或发邮件至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
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改报,将予以退费。退费请考生联系省人事考试院(0731-85063791)。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