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广西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文职人员6人公告

时间:2016-08-29 09: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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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司法局属南宁市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增加招聘部分内设岗位文职人员,派遣到南宁市司法局工作,派出期间与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对象和空缺岗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参加过“^法**功”等非法组织,没有被判刑、劳教的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前出生)。

4.有奉献精神,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法律知识基础,能够适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岗位者优先。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二)空缺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9月10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科园大道东五路6

号五楼5、6号窗0771-5381322,0771-5381325)

报考咨询:南宁市司法局人事科,联系人:潘旋,联系电话:0771—3860012。

(二)报名办法

填写《南宁市司法局聘用文职人员入职登记表》(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核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面试、体检、聘用三个阶段。

(一)面试。由南宁市司法局政治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二)体检。确定录用人选后,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的人员统称为文职人员,经全面综合考察合格的文职人员将与广西新惠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1、文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南宁市行政机关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有法定节假日休息)。

2、文职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交纳五险一金,工资19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原标题:2016年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文职人员启事

点击下载>>>

2016年南宁市司法局增加招聘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xlsx

南宁市司法局聘用文职人员入职登记表.doc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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