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天津宝坻区宝平街道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5人公告

时间:2016-08-17 1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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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宝平街道拟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职位、名额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综执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4、宝坻区户籍。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共四个职位,招录35人,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职位一:8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

2、职位二:10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军警院校毕业生,身高1.70米以上;

3、职位三:15名。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城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身高1.70米以上;

4、职位四:2名。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城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身高1.60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7日至19日,通过宝坻政务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平台发布、张贴通告的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16年8月20日至21日

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一楼大厅(进京路北侧、田场立交桥东侧)

3、资格审查:符合以上招录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到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二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役证明及复印件;报考职位三、职位四的人员还需提供原综合执法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准考证发放:经审查合格的考生,8月22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0: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公布笔试成绩。8月24日上午在宝平综执大队(报名点)张贴成绩单,公示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8月25日上午8:30,到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报名处)参加面试。

3、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五)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政审由宝平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五、工资待遇及着装

1、基本工资:录用人员执行年度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年度政策调整;按照政策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

2、绩效奖励:根据每月工作考核情况,用人单位发放绩效奖励。

3、录用人员身份为临时执法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内,不适合本岗工作或发生重大过错的取消录用资格。

4、统一着装,由用人单位负责。

咨询电话:82680980

原标题:宝平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宝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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