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5 15:45:32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县公安局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7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此次招录未满设定岗位人数的或聘用期间出现减员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雷山县公安局商议补录。
十一、聘用待遇
1.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需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到县公安局,工作期间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在最低服务年限届满时退回。
2.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按相关规定分配财政划拨及个人承担金额)。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780元/月,合计3780元/月(“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统一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办公经费(含服装费、伙食补助)以每年3000元/人进行划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855-3337935(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办公室)
十三、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公安局。
原标题:雷山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6年雷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雷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1: | ||||||||||
雷山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类型 |
招聘岗位 简 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笔试考试科目 | 备注 |
雷山县公安局 | 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1 | 01 | 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 | 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工作 | 25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招聘本县户籍(或兵源地)退伍军人,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日及后出生),身高165cm及以上。 | 综合知识(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法律法规) | |
雷山县公安局 | 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 | 02 | 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 | 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工作 | 25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招聘本县户籍(或兵源地)退伍军人,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日及后出生),身高165cm及以上。 | 综合知识(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法律法规) | |
雷山县公安局 | 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3 | 03 | 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 | 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工作 | 17 | 高中(含中专、中师、中技、职高)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本县户籍(或生源地),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日及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 综合知识(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法律法规) | |
雷山县公安局 | 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4 | 04 | 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 | 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工作 | 17 | 高中(含中专、中师、中技、职高)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本县户籍(或生源地),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日及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 综合知识(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法律法规) | |
雷山县公安局 | 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5 | 05 | 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 | 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防等工作 | 16 | 高中(含中专、中师、中技、职高)及以上 | 不限 | 限男性,本县户籍(或生源地),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日及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 综合知识(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