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福建建宁县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工3人公告

时间:2016-08-05 1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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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3名,其中新媒体编辑1名,计算机管理1名,文员1名。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6年8月20日前到建宁县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现将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

一、 应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 身体健康;

(四) 年龄20至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形象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 新媒体编辑1名

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具备基本的美术功底,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产品;动漫、美术设计、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有网络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 计算机管理1名

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掌握办公软件应用支持,网络维护。通信信息类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三) 文员1名

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电子设备,有较好的写作功底,法学或法律类相关专业毕业,汉语语言或文秘类相关专业毕业。

三、 工资待遇

1、 基本工资(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1890元/月。

2、 工作作息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相同。

四、 招录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公民,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1、 自荐书: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其他证件(资质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组织面试、政审、考试、研究等择优录取。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二个月后与县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1890元/月计发;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直接到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领取表格填写,时间截止2016年8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请电话咨询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话:8725813,联系人:邓高彬(手机:13774706996)

原标题:建宁县检察院招聘劳务派遣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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