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山东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人员15人公告

时间:2016-07-26 10:10:16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二)公安分局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医药、化工、计算机、公安专业优先录用。

(三)城管局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文化程度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22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二、招聘计划

区公安分局5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男性8人、女性2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 8月3日

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07:30

面试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河聚路20号)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

(三)报名电话:0546-8666728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方法

采取集中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政审、体检

政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河口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3日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招警考试信息汇总 ★ 
 ★ 招警考试真题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