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福建建宁县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协警和驾驶员7人公告

时间:2016-07-21 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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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院需招收速录员4名,协警2名,驾驶员1名。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6年7月28日前报名,现将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速录员:年龄21-35周岁,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汉字输入速度为每分钟60字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 协警:年龄20-35周岁,男性,身高1.7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高中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退伍军人优先。

(三) 驾驶员:年龄40周岁左右,男性,身体健康,具有B证以上驾驶资格,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速录员、协警1890元/月;驾驶员2630元/月。

2、工作作息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相同。

3、入职与县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职位由政治处统一对外公布。

报名地点: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罗燕萍(18960502079)

许爱珠(0598-3967395)

原标题:建宁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速录员、协警和驾驶员公告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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