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四川新津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80人公告

时间:2016-07-21 1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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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人,主要从事治安巡逻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72米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前、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从网上下载附件:新津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报名时现场交报名表,

(二)、报名与初审时间。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新津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3号公安局办公楼三楼),报名时需携带新津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余 燕 联系电话:028-82556937

(四)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新津县五津镇华润体育场。

(五)体能测试和面试内容。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4;1000米跑,合格标准≤4′35。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

(六)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政审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别行通知。

(七)聘用及报到。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

聘用人员集中管理、统一食宿。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原标题: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录用审批表

新津县公安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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