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贵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考试招聘检察辅助、协勤人员录用名单公布

时间:2016-07-03 0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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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和协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了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协勤人员)、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现将考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如下,公示时间为5天(2016年 7 月1日至2016 年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反映。

录用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01:杨鹏飞、龙安海、王岩妹

岗位02:刘荣珍

岗位03:李超

岗位04:丁叶钢、杨祥 岗位05:潘艳

监督电话:

0855-5369383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855-5221201 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原标题:剑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检察辅助、协勤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公布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日


Freedom is the right to be wrong, not the right to do wrong. 自由是无意而犯错误的权利,而不是故意做错事的权利。
The noble soul has reverence for itself. 灵魂高尚的人必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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