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湖南南县招聘辅警公告

时间:2016-06-28 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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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受南县公安局委托,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4号和[2016]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辅警,派遣到南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的公民;(1998年7月4日以前、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有驾驶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考虑;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到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办事大厅报名(电话:18273751027、13973782963)。

三、招聘程序:

(1)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南县公安局政工室与南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高中语文、时事政治)为主。其中报名公安局交警大队人员考试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有驾驶证、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4)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2:30。男子测试内容为1000米、俯卧撑,女子测试内容为800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时间:7月20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政审。由南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政审工作。

(7)公示。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公示5天。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试用期3个月)。

四、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每两年签订1次。派遣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300元),五险个人部分自付。

原标题: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点击下载>>>

招聘辅警体能考核计分标准.doc

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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