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河北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公告

时间:2016-06-15 1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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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邢台市桥西区劳务派遣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名、网管员2名,财务会计1名,输送至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招聘条件详见《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条件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符合《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条件表》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无纹身,无劣迹,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志愿从事书记员等工作;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24日17时。

2、报名地点:桥西区创业服务中心(泉北西大街1001号)东辅楼6号窗口,联系方式: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160824。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缴费。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务费,采取现金缴纳方式,每人100元。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与邢台市桥西区劳务派遣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三年期满视考核情况可续签。聘用人员一般三年内不得解除合同,不得离职、离岗。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原则上不低于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0%(2016年为每人每月1988元),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

原标题: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表.xls

2.书记员报名表.xls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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