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3人公告

时间:2016-06-03 10: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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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常州本地户口,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岗位要求

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是指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派遣制人员。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会议记录、人员接待引导、公开信息的查询、法律文书登记接收等有关工作;

(2)有关文书誊写、打印、校对、内部文书送达、登记等工作;

(3)信息数据的录入和卷宗装订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4日(3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常州市劳动东路22号)。

3.联系部门:政治处(203室),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88772251。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现场填写《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准考证。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电脑打字操作和面试。电脑打字操作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

1.电脑打字操作(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为计算机听打速录能力测试,考生根据现场播放录音资料,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 电脑打字操作、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1.综合电脑打字操作、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电脑打字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2.对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聘用。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解除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标准确定。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录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88774955 (纪检组)

咨询电话:88772251 (政治处)

八、本公告由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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