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25 09:24:29
根据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政府
二、招聘人数:7人
三、岗位职责:
(一)承担法律咨询及文书案卷类工作;
(二)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日常工作。
四、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工作人员义,热心公益,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兴区常驻户口;
(三)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类、计算机类或人力资源、法律、文秘专业;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不低于3000元;
(三)聘用期一年(含1个月试用期),聘用期满,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1日;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邮箱:andingdjb@126.com;
(四)笔面试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80231151。
七、需说明的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招聘法律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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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