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吉林长春高新区招聘20名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

时间:2016-05-18 10:18:09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为满足高新区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20名。

工作地点在高新区南区、或北湖科技开发区(原长东北核心区),根据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及受聘人员住址情况,分配具体工作地点。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热衷交通管理工作,自愿从事交通协勤员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材料合格;

4、性别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病,无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身高在165cm以上;

7、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主要工作职责

协助交通警察指挥疏导交通,协助接警处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高新区光谷大街555号,高新区交警大队307室。

携带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小二寸2张)。

联系人:王金龙,联系电话:85554000。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交通管理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基本身体条件、外在形象气质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管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体检不合格人员出现的空缺岗位,从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为用工单位(具体工作部门在高新区交警大队),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负责日常管理。

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防尘补助300元。

保险福利: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福利待遇按高新区交警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交通协勤员公告

长春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区交警大队

2016年5月16日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招警考试信息汇总 ★ 
 ★ 招警考试真题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