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广西兴宁区朝阳街道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18人公告

时间:2016-05-12 0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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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心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六)符合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简历邮箱:116543787@qq.com

(二)面试。经审核通过后,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情况,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数。

(四)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朝阳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报城区相关部门审定后,聘用为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试用期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午下班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济南路25号朝阳街道办事处六楼“市政办一”。

(三)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朝阳街道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个人简历表》,按规定时间到朝阳街道办事处“市政办一”报名。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二)工资待遇按兴宁区政府外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咨询电话

0771-2411893

原标题:兴宁区朝阳街道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公告

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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