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四川金堂县司法局招聘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4人公告

时间:2016-04-28 0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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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堂县临聘人员和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堂县司法局拟招聘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现将招聘方案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22-35周岁,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具体规定参见劳务公司招聘公告);

3.身体健康,经体检确认无重大疾病者;

4.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等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到金堂县司法局政工科(地点:金堂县赵镇复兴街305号),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照片4张;

四、招聘方式

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聘用。拟聘人员在金堂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劳务公司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一周。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审查、体检、培训合格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1年1聘),试用期为2个月。

(4)调解岗位人员工资按月进行支付。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社保,具体待遇以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本方案由金堂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981380。

原标题:金堂县司法局招聘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实施方案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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