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公安分局辅警大队招聘公告

时间:2016-04-26 1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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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生态园)分局是东莞市公安局下属的一个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工作、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为适应松山湖(生态园)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批准,松山湖(生态园)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及特别行动大队队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辅警

(二)特别行动大队队员

二、招聘条件

(一)辅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

4、身高168CM以上。

5、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文体专业人员可放宽到初中且优先录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特别行动大队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25周岁。

4、身高175CM以上。

5、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文体专业人员可放宽到初中且优先录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要具有较强的身体素质、过硬的本领,能适应高强度的体能训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双眼单裸眼视力均在4.7(含)以上,体检经东莞东华医院旗峰分院(指定)合格方可入职。

三、工作待遇

(一)辅警

1、单位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单位提供住宿。

3、从上岗之日起,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为正式录用。

4、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5、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增加工龄工资及廉勤奖金,年收入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外达40000元以上。

6、每月享受4天休假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病假等。

(二)特别行动大队队员

1、单位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单位提供住宿。

3、从上岗之日起,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为正式录用。

4、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5、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增加工龄工资及廉勤奖金,年收入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外达60000元以上。

6、每月享受4天休假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病假等。

7、工作年限说明:因特别行动大队队员工作、训练强度大,对身体素质的要求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综合考虑,工作年限到36周岁(个别队员综合素质过硬,工作年限可延长至38周岁)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辅警大队各中队进行巡逻防控工作。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二)报名地点:松山湖高新区玉华小区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机动巡逻大队。

(三)联系电话:0769—22891399(办公);13580790911。

(四)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符合要求的,统一安排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经过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

原标题:松山湖(生态园)公安分局辅警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地址:http://www.ssl.gov.cn/dgssl/s10629/201604/10362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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