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15人公告

时间:2016-03-23 09:27:5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及东城街道部分辖区(东二路以东)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六十周岁以下,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以开发区或东城街道办(东二路以东)为经常居住地;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公信力;

4.身体健康,积极、热心并能胜任审判工作;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富有基层调解、司法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6.具有保险、医疗、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资质认证或工作经验的优先。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已在其他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得再申请担任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任期内符合免职条件的,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请中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

四、选任程序

按照确定名额、发布公告、推荐或申请、资格审查、考试、征求意见、确定人选、上级法院审核、提请任命的程序进行选任。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报请中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 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安排人员到法院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也可以由本人到法院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自荐。以上表格也可以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下载,填写后报开发区法院政治处。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21日

报名地点:大渡河路257号。 联系电话:6087758.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全部下载.doc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0日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招警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招警考试信息汇总 ★ 
 ★ 招警考试真题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