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7 11:53:20
一、应聘条件
(一)聘用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消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不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自愿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义务,为保卫三亚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2、年龄及身高。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的男性青年,身高不低于1.60米。
3、身体、心理健康,并经体检合格,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军事化管理的男性青年。
4、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5、退役军人、三亚市本市户籍优先。
6、驾驶员应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安全驾驶二年以上的人员。
7、炊事员应持有初级中式烹调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支队今年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名。其中战斗员17名;驾驶员6名,应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炊事员1名,应持有初级中式烹调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厨师资格证。
主要担负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和消防宣传等工作任务。
三、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2450元/月(含五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食 宿:工作期间包吃住,伙食费每人27.5元/天。
3、被 装:发放个人执勤、训练、工作、生活所需被装。
4、社会保险:专职队员在支队工作期间,支队按照社保相关规定按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补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月5日前将个人简历及《三亚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送至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警训科(凤凰路133号)。
(二)考试:初选入围者到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体能、业务技能测试。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4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健康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地点: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凤凰路133号)。
(三)体检、政审: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及政审。
(四)录用:发放聘用通知,签订合同书。
五、聘用期限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组织15天的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科长、陈参谋
联系电话:0898-88956105、88956106
单位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33号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
邮 编:572000
三亚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联系方式 应聘岗位 是否服从安 排 家庭住址 特 长 个 人 经 历 附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