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上半年北京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二)

时间:2016-01-21 17: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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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补充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考试工作,现就考试报名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

已通过资格复审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考试的报名流程

属于本次考试范围的人员均须通过北京检察网(网址:http://www.bjjc.gov.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请属于本次考试范围的人员于2016年1月23日9时至2016年1月26日12时期间登录北京检察网进行网上报名。2016年1月23日9时之前注册、填写的考生信息无效,请按上述规定时间注册、报名。报考的职位须与已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报考的职位相同,否则无效。报考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查询报名结果。请报名人员于2016年1月25日12时至2016年1月26日15时期间登录北京检察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审查。

三、注意事项

1、请通过报名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春节法定假期之后到所报考的检察院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细地址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安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考生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参加法学类、财会类、文字类、计算机类、档案类、统计类、管理类和刑事科学技术类考试的考生,请自备黑色签字笔。根据考试场地的要求,请参加法警类考试的考生穿着运动服、白底运动鞋,不得穿着其他有色底的运动鞋。

3、各考点均不提供车位,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北京检察网发布。

原标题:北京市检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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