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8 09:33:58
根据《汕尾市公安局辅警补录公告》精神,经2016年1月11至12日接收考生报名及初步筛选,按录用岗位1:1.5的比例确认入围资格审核的对象,共53名考生入围(名单附后)。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1月15星期五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公安局办公大院1号楼4楼政治处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原标题:关于汕尾市公安局补录辅警资格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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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