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湖南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人员补充招聘1人公告

时间:2016-01-06 1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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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湖南省株洲市检察机关拟面向全国及全省选调检察工作人员20名。2015年12月23日发布的《湖南省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中,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现就相关职位的选调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司法会计人员1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条件

(一)司法会计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

(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三)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自愿在株洲市检察院工作5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至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8室),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568号。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定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资格审定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告知报名人。

后续考试、体检、政审环节的内容仍以2015年12月23日公告的内容为准。

原标题:湖南省株洲市检察机关选调检察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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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岭市事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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