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江苏昆山市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42人公告

时间:2015-12-25 1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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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2名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人数

共招收42名昆山籍男性公民,年龄在28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监督工作,服从分配;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法律、化工、水电、暖通、计算机、工民建、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无传染性疾病,基本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

(四)政治清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监督协管人员队伍的。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5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2、报名地点: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9楼会议室(东) 。(地址:中华园枫景苑C区西侧雁汤山路66号)

3、报名者须本人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件照一张、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

(二)文化考试:由消防大队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根据文化成绩和面试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取相关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六)录用:政审合格者,经消防大队培训合格后报请公安局同意后统一安排。

四、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收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收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收人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5115112。

原标题:昆山市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

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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