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贵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合同制速录员招聘4人公告

时间:2015-12-24 1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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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审判工作,提高庭审记录质量,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速录员,在审判法庭(含人民法庭)从事庭审记录工作;招聘人数4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传染病;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熟悉相关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复印店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户籍地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贵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工科(贵定县城关镇庆熙路29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1、庭审记录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庭审测试,测试方式为随机选取我院正在开庭的案件进行庭审记录,考核记录速度和准确率。地点:贵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庭审记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地点:贵定县人民法院党建陈列室(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查需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政审其它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五)其他说明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庭审记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有效总成绩=庭审记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2、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在招聘过程中,经多次联系,电话均未接通,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劳动合同:经庭审记录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聘用为我院合同制速录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院研究,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由本院续签合同。

2、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含法院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其他

本公告由贵定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5231258。

原标题:贵定县人民法院合同制速录员招聘公告

贵定县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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