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天津公安宝坻分局招录100名社区警务专职辅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告

时间:2015-12-17 09: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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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改革,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5年为公安宝坻分局招录社区警务专职辅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择优招录。

二、招录计划

招录社区专职辅警90名和流动人口协管员10名。具体招录岗位及名额如下:

1、宝平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38名;岗位二:流动人口协管员2名。

2、海滨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4名;岗位二:流动人口协管员2名。

3、钰华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0名;岗位二:流动人口协管员2名。

4、朝霞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名;岗位二:流动人口协管员2名。

5、大白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名;岗位二:流动人口协管员2名。

6、周良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名。

7、潮阳派出所。岗位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2名。

三、招录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8日至199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2、具有宝坻区常住户口,其中,报考城区宝平、海滨、钰华三所岗位的,需在宝坻新城外环线以内登记常住、寄宿人口;报考其他派出所岗位的,需为报考派出所辖区内常住或寄宿的人员。常住、寄宿人口登记时间需为2015年12月15日公告发布前。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公安事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坚持优先录用的原则。对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1)复员、退伍军人;

(2)在镇街居委会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从事公安机关人口管理、社区辅助警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在宝坻政务信息网发布招录信息,网址:www.baodi.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宝坻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

3、资格审查:符合上述招录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及其它相关证件,并填写《社区警务专职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派出所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

4、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初审具备条件的人员,于12月25日到宝坻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统一组织,按照报考岗位拟招录人员1:1比例,确定招录笔试合格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试卷为百分制。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2、公示笔记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宝坻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3、如招录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直接录用;仍有超出录取名额的,由公安宝坻分局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四)政审

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并出具政审证明,公安宝坻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五)体检

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确定合格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政审、体检结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宝坻分局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招录名额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录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天津市宝坻区民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派遣手续。

五、工资待遇及着装

1、基本工资:录用人员执行年度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年度政策调整;按照政策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

2、绩效补贴:根据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月人均750元。

3、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上“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招录人员统一着辅警制服。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在报名、笔试、体检、政审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宝坻分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招聘。

3、招聘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招录后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招录相关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宝坻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9216363 59216270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原标题:公安宝坻分局招录社区警务专职辅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告

点击下载>>>

1、宝坻区招聘派出所社区警务专职辅警及流动人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2、宝坻区招聘社区警务专职辅警和流动人口协管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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