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7 14:30:31
为加强金江镇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助执法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攀枝花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男性退伍军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5、其他:身高170cm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执法协助执法人员3名,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城市管理、食品安全、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林业执法等行政执法协助工作;
(二)完成金江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实行月工资制,购买“五险一金”,每月工资为2430(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根据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实行工资动态增长+年度考核机制。
四、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月18日;
2、报名地点:金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贴照片个人简历;实际驾龄两年以上人员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金江镇武装部、党政办进行资格审查,中共金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2015年12月21日。
(四)体检
由金江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单额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守则(试行)》制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录用,并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五、签订聘用合同及管理
按照《金江镇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38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年考核合格后,实行一年一签。
本公告由金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解释。
详询电话:0812-6603169 13982333892 陈老师
原标题:金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金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