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湖南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选调侦查业务人员2人公告

时间:2015-11-24 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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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侦查业务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的职位是检察侦查业务人员,共2名。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各机关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大学本科以上文凭、具有检察侦查业务知识、男性、身体健康、符合检察机关进人条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司法资格A证。

(三)具有一定的侦查业务工作经历或检察侦查业务工作能力,喜爱临湘检察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现实表现好,符合检察机关规定的进人条件。

(六)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调动。

(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5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在有关媒体发出选调公告;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3、报名可个人自愿报名,也可组织推荐;

4、现场报名地点设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院党组汇报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初步人选。

六、笔试、面试

选定对象后商请上级院、组织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纪检部门成立选调考核小组,在2015年12月中旬在指定地点组织笔试、面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检察侦查业务知识、公务员工作基本技能等。

七、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其成绩各占50%计总成绩选定前六名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政治部邀请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到考核对象现工作单位和其工作、生活联系较多的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对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鉴定。政治部提出是否调任意见,提请院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公示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拟选调人员在临湘市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在公示期内,有署名举报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入。公示结果不影响调任的,到上级院和相关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九、办理调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检察机关相关的规定,层报上级检察院和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员一律在原单位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并经原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签同意调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意见,由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报临湘市委组织部和编制部门同意,填写《检察院补充干部审批表》报上级检察院批准,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组织编制部门批准后办理调入手续。

十、相关事项由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0-3734190

原标题: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侦查业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侦查业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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