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招聘临时人员9人公告

时间:2015-10-24 16: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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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矫正协理员5名;

2、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矫正协理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 (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下,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

5、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6、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籍。

(二)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在25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60周岁(195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6、有政法工作经历或政法单位的退休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或调解事务的退休人员、有法律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历等人员优先录用(其中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温州市区常住户籍。

三、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政治处(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518室),联系电话:0577-86968578。

五、报名要求:填写《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

六、其他事项:考试、面试时间和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劳动关系及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按龙湾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原标题: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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