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7 09:54:21
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选,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若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若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和政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和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发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3017313。
监督电话: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352268
昆明市公安局 6301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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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明市公安局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公安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