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2 17:58:39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大街区巡防力量,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巡逻防控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区)社会治安实际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巡防辅警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招聘人员15名(其中女性4名),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9月1日-1997年8月30出生),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语音清晰,不口吃;
4.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经历;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确认后,接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 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沿海经济开发区705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3—84816236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退伍军人、退役士官每获一次优秀士兵加5分,三等功加8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1.5倍确定(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录用
录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洋口派出所、洋口交巡警中队、小洋口边防派出所组织录用,性质为相关保安公司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
7.人员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同时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综合绩效考核奖。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4813601
四、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专职巡防辅警招录公告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