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15-08-28 16: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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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现拟面向社会招聘采编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事业;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持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驾照,能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熟练使用图片、视频等编辑处理软件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请于9月15日前将应聘资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寄至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吴警官,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0579-82512272,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731384405@qq.com。

2.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面试。

3.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录用。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采编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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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招聘报名表.doc

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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